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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分享 | 变造海关缴款书虚开发票,价税合计19.29亿

明税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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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最近携手警方,破获了一起团伙虚开犯罪大案。许某、林某等6人非法取得海关缴款书虚拟进项,在3年时间内,利用手中控制的大量空壳企业,向22个省市的1129户下游企业虚开发票1.85万份,价税合计19.29亿元。目前涉案违法人员均已落网,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初步核查疑点企业

2020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风险分析团队进行日常税收风险监控分析时发现,广州X建材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2月期间接受了大量广州T商贸公司等走逃失联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问题票占该公司进项税额的比例高达80%,存在较大虚开嫌疑。
通过对T公司等企业的相关人员、地址、设备等关联信息进行扩展分析,发现有30户企业与广州T商贸公司有关联,并且具有虚开嫌疑。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利用大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且它们的下游企业大部分位于外地。
统计信息显示,2019年1年时间内,包括广州T商贸公司在内的31户疑点企业共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72份,涉及金额4.43亿元,税额5852.05万元,受票企业所在区域涉及广东、深圳、北京、安徽、江西等10余个省市。
按照广州税务机关建立的涉税风险快速反应机制,风控人员立即将这些疑点企业信息传递至稽查部门的税案情报研判中心。研判人员利用征管系统,以及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建立的共享信息平台等工具,对31户疑点企业的涉税数据信息进行了更为全面的综合分析与初步核查。
31户疑点企业的经营信息显示,其曾经通过广州Y进出口公司等3户企业“进口”了大量海鲜和水果,但企业对外开票销售的却是LED灯、螺纹钢等产品。此外,这些企业的注册地址雷同,均位于广州市某镇的工业区或某幢办公大厦中,企业不仅没有任何员工社保缴纳纪录,而且也没有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费用等支出,具有明显的暴力虚开违法迹象。
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向税务机关传来的一份《洗钱风险提示》信息显示,31户疑点企业的上游企业之一广州F进出口公司,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账户存在公私交易频繁、资金快进快出、资金交易量大等疑似洗钱的违法嫌疑特征。结合该公司的信息再次进行拓展分析和搜寻,又发现40户虚开疑点企业。这些企业的注册地址特征、进销项情况等,与之前发现的31户企业相同。
经统计,在1年左右的时间内,71户疑点企业共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6.08亿元。广州市税务稽查部门立即将案情线索向广州警方进行了通报,税警双方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对疑点企业立案调查。

深入调查发现违法团伙

联合专案组仔细梳理了涉案企业的疑点线索,成立3个调查小组从企业进项、资金等方面入手实施核查。
追踪71户涉案企业的“人员情况”和“注册地址”发现,涉案企业人员与一个名为广州Z某财税公司的代账服务机构关系紧密。Z某财税公司主要负责为涉案企业提供代理记账和领用发票等服务,并将领用的发票邮寄至企业指定地点。涉案企业提供的经营场所地址也均为虚假信息。
办案人员重点选择涉案企业的1148笔对外开票业务进行资金流调查,发现企业竟没有一笔与这些业务票流匹配的资金支付记录。根据已掌握的涉案企业人、财、物等各项线索,利用信息技术、技侦手段不断拓展调查范围,发现了一个以许某、林某和肖某等6人为主要成员的违法团伙。

逆流追踪海关缴款书

涉案海关缴款书的信息显示,71户涉案企业的上游进口业务与广州Y进出口公司等3户企业有关。办案人员发现,Y进出口公司同时是广州规模较大的H水产交易市场和J水果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之一。每天,广州市都有大量水产品和水果从这两个市场流向全国各地。
但根据办案人员实地调查,这些水产品和水果中的相当一部分,是没有进口资质的批发业户委托Y进出口公司进口的,随后直接销售给了个人消费者。这些批发业户数量巨大,在这种情况下,想找到具体货物的真实货主,无异于大海捞针。
此时,广州海关部门提供了其破获的一起走私进口海鲜、水果案件信息,对比分析发现71户虚开企业中的广州T商贸公司等3户企业,曾经通过这个海关走私案的涉案团伙取得过海关缴款书——这说明这个走私团伙很可能就是办案人员苦苦寻找的真实货主之一!
循着这条线索,办案人员与海关人员共同梳理了两个案件中所涉企业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从中比对出30余条可疑关单信息,并与海关人员联合对走私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进行了讯问。
黄某供认称,其在走私进口时,曾通过票务中间人林某将关单信息卖给了广州T商贸公司等企业。黄某的言证和随后查证获得的证据,使广州T商贸公司等涉案企业虚开发票的违法链条终于清晰:违法团伙通过林某生等不法中介人员购买取得海关缴款书,以此虚拟进项,随后大肆对外虚开,非法牟取暴利。
办案人员通过对涉案违法团伙200余个资金账户所涉及的20多万条资金流水进行系统分析发现,71户涉案违法企业“营运”业务取得的资金收入,经过多名涉案人员账户流转后,最后均流向了许某、肖某等人账户。综合多方侦查信息,办案人员认为,许某可能就是指挥该团伙运作的“大佬”。

案件结果

随着调查的深入,涉案违法团伙的踪迹越来越清晰,通过“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等方式,归集整理涉案企业和人员的证据材料,并通过技术手段摸清了违法团伙的整体架构、锁定了主要嫌疑人许某和林某的藏身地点。
随后,按照收网计划,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及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海关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联合行动实施抓捕,共同出动执法人员200余名,分成10个工作小组,在广州、深圳、汕头等4个城市同时收网。许某团伙等4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在随后的讯问中,许某林等人对其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许某、林某、肖某等6人结成团伙,使用虚假地址注册71户空壳企业,于2018年~2020年期间,共向江苏、上海、深圳等22省市的1129户下游企业虚开发票1.85万份。目前,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将涉案企业开具发票全部定性为虚开发票,并向下游受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发出虚开确认函。许某团伙成员及其他重点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批捕,案件目前已移交检察院审查。

税案评析

延伸触角 消除死角
点评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冯海昆
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暴力虚开违法案件,违法犯罪链条长,涉案团伙情况复杂,违法企业具有鲜明的“假企业”“假进口”特征,通过伪造业务向下游1000余户企业虚开发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本案违法团伙虽然行为狡猾、伪装性强,但广州市税务机关依托近年来建立的税案指挥、情报研判、联合办案“三个中心”,与公安、海关和银行等部门精诚协作,使案件调查工作势如破竹、快速推进:在数据分析阶段,研判人员依托研判中心各项软硬件设施,综合税务部门的票流数据、海关的进出口单证信息、银行资金流数据,迅速清分、准确画像锁定了71户嫌疑企业;案件查办阶段,税警办案团队以联合办案中心为依托,行刑一体,联合办案,整合并高效应用税警执法资源,加速了取证速度;收网阶段,税警关银共同坐镇办案中心,实施远程统一指挥,实现了部门综合一体化作战,使违法嫌疑人一网被擒。
本案的查办为税务机关下一步强化监管提供了启示。针对本案中违法人员利用海关缴款书虚拟进项的违法手段,税务、海关两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涉税数据交流、共享力度,以确保税务机关充分采集进口企业信息,扩展预警监控视角。同时,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析软件功能,加强以海关缴款书为进项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实现对企业进项信息的充分采集、全面比对与分析,及时遏制类似虚开违法行为的发生。

明税点评

税务部门风险监控分析能力不断提升,并且逐渐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建立完备的共享信息平台,数据交流广泛,企业信息采集与分析比对效率不断提高,变造海关缴款书虚拟进项等违法手段越来越容易被预警监测,暴力虚开将进一步得到遏制。

版权说明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周莉 李寅 郑梓苗,关注【明税】订阅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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